2009年11月14日,鴻海集團旗下的群創公司宣布 1:2.05換股比率,
合併奇美集團的奇美電子,合併後群創改名為奇美電子。奇美集團創辦人
許文龍很高興跟鴻海董事長郭台銘一起作夥。許文龍為何要把旗下的
「恐龍」賣掉呢?

一、不堪虧損
奇美電子從2001至2007年約賺了750億元,但2008年卻虧損60億元,
其中光第四季就虧損323億元,2009年前三季虧損232億元,2009年
預估更是大賠。未來並沒有再像 2007年每股盈餘4.36元的黃金日子。
而2008年,奇美實業才賺19億元,奇美電子可能會拖垮母公司。

二、舉債到頂,無力擴充

日本夏普公司10代線(適合52吋面板,比較像晶圓廠的18吋廠),而
南韓三星電管(三星電子的子公司)、樂金8.5代線產能紛紛開出,這
比較像晶圓廠的12吋廠,而且到2011年,大陸至少有5座8.5代總投入
生產。

手上只有7.5代線以下的奇美電子,比較像擁有8吋晶圓廠的DRAM公司。
未來越需要升級,才能脫離削價戰的泥淖,問題是奇美電子本身
(2009年第一季)負債比率高達64%(負債3300億元除以資產5137億元),
幾乎已無舉債空間。只好「寅吃卯糧」,以短支長,透過應收帳款讓售,把
應收帳款貼現套取現金。

既然子公司力有未逮,那麼母公司奇美實業為何不施予援手,發揮「富爸爸效果」?
那是因為奇美實業沒有股票上市,無法現金增資,募集資金對子公司「財務協助」。


三、錯誤財務決策卡住自己

問題是,為什麼奇美實業不股票上市呢?回答這問題之前,先回答為何奇美集團
近一百家公司,為何只有奇美電子、奇景(在美那斯達克上市,已下市回台上市)
上市呢?那是為了分紅入股以吸引人才,這是電子業「一定要的啦!」,那麼
許文龍為何不讓旗下公司股票上市呢?原因有二。

第一,快速決策。許文龍創業以來,一向出奇兵,快速建廠,快速進入市場
(壓克力、ABS),掌握先機,他認為股票上市,勢必有外部來的董事,大家
缺乏默契,可能拖延決策速度,反倒不利公司。

第二,捐獻做公益。許文龍是位典型的公益企業家,生活儉樸(一生只住一間在
40年前買的70坪厝,跟全球股神華倫巴菲特一樣),希望把公司盈餘多用來做
公益。一旦股票上市,盈餘分配要經過股東大會通過,那就沒有「一切我說了就算」。

這兩項都是他「想太多了」,依據他對奇美電子的持股,董事會一面倒都是自家人,
股東大會連絕對多數(三分之二出席,二分之一通過)的議案都容易過關。許文龍
靠觀念(註:1996年《觀念》一書)靈活致勝,可是卻被僵硬的財務決策綁手
綁腳,我在拙著《奇美的幸福經濟學》(五南出版,2008年3月)中第361~371頁
已詳細說明,也就是早知有這一天,奇美電子已造成了奇美集團最嚴重負擔,還不如
讓鴻海來擔,倒著說,奇美實業股票上市,或許不須走到這一田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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