特偵組今天偵結二次金改等案,依貪污、洗錢罪起訴前總統陳水扁夫婦及部分
企業高層。檢方查出,扁珍向元大馬家索賄新台幣2.1億,其中2億以現鈔搬入
官邸,助元大併復華金成功。
特偵組起訴書指出,元大馬家原與民進黨無密切往來,但為求拓展版圖時獲取
當時執政的民進黨奧援,於是透過前總統府機要陳慧遊引介,元大總裁馬志玲
妻杜麗莊、長子馬維建、次子馬維辰一同拜訪吳淑珍,並在2004年總統大選
前後,致贈扁2000萬元政治獻金。
2004年國民黨總統敗選後,有意將復華金控持股與其他黨產包裹出售,元大
馬家因而決定爭取復華金控經營權,但中信辜家的辜仲瑩已與國民黨大致達成
協議,元大馬家獲悉後,透過與吳淑珍交好的當時元大證券董事杜麗萍,表達
爭取復華金控意願。
吳淑珍一開始透過杜麗萍告訴馬家,「國民黨黨產不要碰,很多政府是要收回
的」,但後來又指導馬家,可自集中交易市場取得復華金,如此一來,政府也
管不了;馬家後來透過杜麗萍問珍「有何需要表示?」杜麗萍再轉達吳淑珍
意見表示,選舉很花錢,並比了個2手勢。
元大馬家父子商量後,決定給扁家新台幣2億元;2004年11月30日,馬家託
人與杜麗萍,將2億現鈔分6大紙箱裝入,運至官邸,由杜麗萍單獨交予吳淑珍,
吳淑珍也將此事告知陳水扁。
吳淑珍在收受元大馬家2億元後致電辜仲瑩,嚴辭斥責辜仲瑩意圖購買復華金,
是要幫國民黨,隨即掛上電話,讓辜仲瑩感到震驚錯愕;陳水扁得知元大馬家
給錢後,於94年1月間也指示前總統府副祕書長馬永成阻止辜仲瑩購買與
國民黨有關的資產。
94年4月間,元大馬家獲悉陳水扁兒子陳致中將於同年6月結婚,但元大馬家
無人獲邀,馬家便由次子馬維辰贈送18.6萬美元的旅行支票為賀禮,以爭取
陳水扁、吳淑珍繼續支持。
元大馬家為使合併復華金控案順利,由馬家次子馬維辰於94年7月間透過馬永成
交付1000萬元給陳水扁,元大終於在96年間順利併購復華金控。
雖然扁、珍強調收款均為政治獻金,無關金控併購,但特偵組認為,馬家給款時,
總統大選早已結束,顯非常情;檢方也查出扁在得款後,指示馬永成為元大馬家
聯繫當時財長林全,並幾乎完全依照馬家的進度,助元大併購復華金,扁珍涉
犯收賄貪污足堪認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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